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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哪些资料和人员

更新时间:2021-07-02 16:07:58 浏览次数:94次
区域: 驻马店 > 正阳
驻马店市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哪些资料和人员
业务办理 详询 孙经理 155-4447-3232
悦达财务驻马店分公司 地址 驻马店市金雀路66号4楼
四级资质

1.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;
2,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百分点:
3,有职称的建筑结构,财务,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干2人:
4.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,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,配有统计人员;
5.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;
6.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。

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材料;
(一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二)企业章程;
(三)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
(四)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;
(五)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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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:2019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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